各学院: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和宿迁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宿院学〔2024〕2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
二、评审方法及指标分配
各学院国家奖学金采取个人申报,学院组织评审,差额上报,学生处审核、现场答辩等环节。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评审条件
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条件严格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和《宿迁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宿院学〔2024〕20号)的要求执行。
四、评审程序
(一)学校发布评奖通知,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
(二)各学院评审确定初选名单,初选结果面向本学院全体师生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各学院将初选名单和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处;
(四)学生处复审并组织现场答辩,拟定学校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报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面向全校师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教育部。
五、材料报送要求
1.9月27日上午11:00前报送以下电子材料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汇总表》(附件7);
(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
2.以下材料(纸质+电子)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学生处下发系统导出的最终PDF版,各学院需正反打印签字盖章);
(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
六、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注意:国奖条件中的综测和成绩均需达到10%,申报条件10%不可将人数四舍五入;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排名须准确有效;核对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等学籍信息;申请审批表中所有字体为宋体小四,具体内容需按以下要求统一申报:
1.表格填写:为防止学生乱填以及改动表格格式,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提供,推荐理由班主任或者辅导员提供,院系意见由学工副书记提供,资助辅导员统一按照范例审批表填写。
2.表格中“学院、专业”都填写全称;出生年月的填写,应与身份证中的出生年月保持一致;“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排名”(都是“是”)排名的范围应按同一班级或同一专业口径进行,学生总基数一致;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
3.表格中“主要获奖情况”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后到先。时间为证书落款时间,获奖项目必须是校级以上(含校级)奖项(至多填4项),按证书名称(全称)填写。获奖截止时间是2024年8月之前,为确保信息报送准确,请同时报送获奖证书照片供学院审核。不得自行删减行数或改变行高!
(1)若为学校奖项请统一填写如 “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优秀团干部”等。
(2)奖学金直接写“校X等奖学金”。本年度奖学金刚评选不要填写。
(3)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奖项不可写简称, 特别注意“校团委”应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宿迁学院委员会”,团省委应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江苏省委员会”等;
(4)如有两个以上颁奖单位,请用分号“;”隔开。
注:荣誉不可填写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三级等等级证书。
4.表格中“申请理由”必须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请以“本人”开头,首先以一句话概括整体表现。再从思想、学习、工作、科技创新、生活情况等方面(各方面之间用分号“;”隔开,不要分段换行)进行描述,以“综上所述,特此申请国家奖学金,望给予批准。”结尾。
注意申请理由不可重复描写上面“获奖情况”“基本信息”中的内容。不要出现“我”字样。字数严格控制在180-200字之间(字符数计空格)。不要出现已经是预备党员了还写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等逻辑上有问题的语句,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内容需与时俱进(不要再写十七大、十八大)。
5.表格中“推荐理由”的填写应当以“该生”开头,简明扼要,必须做到理由充分,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最后以 “综合各方面情况,该生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故推荐其申报。”作为结尾,字数严格控制在80至100字之间(字符数计空格)。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落款时间见范表勿改。
6.表格中“院系意见”必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应以“该生”开头,除写学生简要评价外,再统一以“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公示后,同意推荐该生申报。”作为结尾。
7.申请日期、推荐日期、学院审核意见栏日期填写要体现学院工作流程,有先后顺序和逻辑关系,需要与电子汇总表一致。
注意今年国奖系统新增查重功能,不同学生申请理由不得雷同,“推荐理由”“院系意见”不得完全一致,否则校验不通过!
8.表格中申请人签名、推荐人签名、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处,请用黑色水笔手写签名(不可打印、复印、代签,不可使用签名章);表格中除申请人、推荐人、院系领导签名必须手写外,其他必须电子录入。
9.申报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打印显示完整,不要有遮挡,注意标点符号),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10.科目数=2023-2024一学年的所学科目数,必修课程数=及格门数。
11.整份审批表中,不要有空格、空行;文字内容做到逻辑清晰、层次分明、格式整齐、语句通顺,无错字、别字,无使用不当的标点符号,无涂改,严谨规范,整洁美观。
请各学院对学生申请审批表内容严格审核,润色!
附件:(详见启航工作通知)
1.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3.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
4.宿迁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宿院学〔2024〕20号)
5.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版
7.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汇总表
学生处
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