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巩固安全文明宿舍建设成果,加强学生宿舍疫情常态化管理工作,更好地推动宿舍文化建设。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文明示范宿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2月20日
二、评比内容及标准:见附件1
三、申报范围:全校学生宿舍
四、评选程序:各学院根据评比内容及标准,组织对本学期拟申报的宿舍进行初评。学院初评合格后报学生处,申报宿舍总数不限。学生处组织对各学院申报的宿舍进行3-5轮检查,并及时公示检查情况。最后对符合条件的宿舍授予“安全文明示范宿舍”荣誉称号。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21年11月3日17:00前将宿迁学院安全文明示范宿舍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档和纸质文档一并报学生处宿舍管理科。
2.各学院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开展“特色宿舍”创建活动,推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劳动教育进宿舍,相关评选标准自行制定,活动结束后将总结材料报学生处备案。
附件:1.宿迁学院安全文明示范宿舍评比标准
2.宿迁学院安全文明示范宿舍申报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