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巩固安全文明宿舍建设成果,加强疫情常态化管理工作,更好地推动宿舍文化建设。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文明示范宿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6月2日
二、评选标准:见附件1
三、申报范围:全校学生宿舍
四、评选程序
各学院根据评比内容(见附件1),组织对本学期拟申报的宿舍进行初评。学院初评合格后报学生处,申报宿舍总数不限。学生处组织对各学院申报的宿舍进行3-5轮检查,并及时公示检查情况。最后对符合条件的宿舍授予“安全文明示范宿舍”荣誉称号。
五、相关要求
1.请各院于2021年4月9日17:00前将申报数据(见附件2)在启航发布,并将纸质文档交至学生处宿舍管理科。
2.在此期间,各学院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开展“特色宿舍”创建工作,推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进宿舍,相关评选标准自行制定。
附件:1.宿迁学院“安全文明示范宿舍”评选标准
2.宿迁学院“安全文明示范宿舍”申报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