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 号)及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 1号)有关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做好2024年春季退役士兵助学金学生信息核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学院对照宿迁学院2024年春季退役士兵助学金汇总表,核查是否有违规违纪受过处分、退学等不符合申请助学金条件的学生,请认真逐一核对,严格杜绝瞒报、漏报现象发生。
2. 请各学院于3月12日前将2024年春季退役士兵助学金不符合条件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纸质材料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314室)。
附件1:《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附件2: 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3:2024年春季退役士兵助学金汇总表
附件4:2024年春季退役士兵助学金不符合条件名单汇总表
(详见启航工作计划)
学工处
2024年3月6日